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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婴配食品网上申报填写方式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1/6
  

新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系统拟于近期上线试运行,为做好企业填报端数据交换等新旧系统衔接工作,确保新系统顺利上线,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申请人按以下步骤进行保健食品新产品、延续、变更、转让技术、证书补发等注册申请(包括需上传标签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等补充资料)的网上填报:
1.申请人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获取申报模板(下载地址);
2.按要求逐项填写完毕后,刻录成光盘与产品全套纸质申请资料一并提交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如有问题请联系(010)66230666-1327或88331863。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网上申请系统填写说明》
1.第一次使用须先注册用户,以后通过用户登录,可对填写的产品信息进行增删改、状态查询。注册后可用于为同一申请人申报多个产品。注册账号和填报产品间具有关联关系,推荐申请人集中同一注册账号申报的管理方式。
2.填报前准备申请人证明性文件,按注册管理办法第八条准备资料,每页或骑缝盖章,公章或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每项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扫描文件要求详见申请系统使用说明书。
3. 所有项目填报完成后,可下载申请书打印。打印的申请书盖章后扫描。打印的申请书右上方有条形识别码,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和投诉举报中心(受理中心)接收资料时辨别之用。没有条形识别码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4.如打印后发现错误,可选择“撤回”进行修改,重复3,确保电子文件与纸质资料的一致性。在受理中心未接收电子数据前,可以撤回并修改信息,一旦受理中心接收,将不能修改。
5.打印的申请书等资料应与提交的电子信息一致;页面显示的识别码应与打印的申请书识别码一致,如不一致,受理中心将不予接收或将影响技术审评。
6.持申请书及相关要求材料到受理中心申请,同时递交含有全部材料扫描件的光盘,文件存储要求和规则见系统使用说明书。
7.风险提示,损坏的电子文件可能影响工作进度,应事先进行病毒查杀,光盘应包装结实,固定于原件的文件夹内。
更新内容:更新婴幼儿配方乳粉申请系统使用说明书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网上申报系统填写说明》
1.首次使用须先注册用户,注册后通过用户登录,可对填写的产品信息进行编辑(增删改)或状态查询。注册后可用于为同一申请人申报多个产品。注册账号和填报产品间具有关联关系,推荐申请人采用集中同一注册账号申报的管理方式。
2.填报前申请人应准备证明性文件,并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规定准备申请材料,每页或骑缝盖章,每项申请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扫描文件要求详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系统用户手册》。
3. 根据系统提示,在系统填报完成所有项目后,可下载打印申请书。打印的申请书盖章后扫描,与其他电子资料一并以光盘方式递交。打印的申请书右上方有条形识别码,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受理中心)接收资料时辨别之用。没有条形识别码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4.如打印后发现错误,可选择“撤回”进行修改,重复上一步骤,确保电子文件(包括光盘数据、系统填报数据)与纸质资料的一致性。在受理中心未接收申请材料前,申请人可撤回并修改信息,受理中心接收申请材料后,将不能修改信息。
5.打印的申请书等资料应与提交的电子信息一致;打印文档的条码号与系统保存的一致。如不一致,受理中心将不予接收。
6.持申请书及申请材料到受理中心提交申请,同时递交含有全部申请材料扫描件的光盘,文件存储要求和规则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系统用户手册》。
7.风险提示,损坏的电子文件可能影响工作进度,应事先进行病毒查杀,光盘应妥善包装,固定于原件的文件夹内。